應急管理大學(籌)關于實行領導班子成員周帶班制

發(fā)布日期:2024-09-03

應急管理大學(籌)關于實行領導班子成員帶班制

為加強和改進對學校工作的領導,提高工作效率,經(jīng)聯(lián)合黨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2024年秋季學期開始,實行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每周帶班制。具體如下。

一、書記、校長對學校工作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,無特殊情況,書記校長不能同時離開京津冀地區(qū)每周安排一位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帶班。

二、領導班子成員帶班每學期初一次安排到位臨時出差等特殊情況,及時告知黨委辦公室進行調整

三、學校常規(guī)工作按班子分工及有關要求正常開展。領導班子成員帶班期間主要負責:

1.處理各類突發(fā)情況,相關部門直接向帶班領導匯報,帶班領導根據(jù)情況再報告主要領導或通報分管領導及時妥善處置。

2.接待師生信訪,協(xié)調處理信訪事項。

3.協(xié)調安排上級部門來校調研檢查及外單位來訪交流相關事宜。

4.落實聯(lián)系基層制度,分別去教室、宿舍、食堂不少于1次,及時了解師生學習生活情況,幫忙解決具體問題。

四、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帶班期間原則不得離開燕郊